在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为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通知》以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目标。
在《通知》统一审批流程的第5条优化审批阶段的要求中指出:
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精简审批环节的低10条合并审批事项的要求中指出:
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而在2019年1月1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对于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两修一加”的改动:
修改内容:
一、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增加内容:
在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近日,大立教育从天津市住建委官网得知,在天津市住建委的处室设置的机构中新成立了“建设消防工程验收处”。
根据天津市住建委官网的介绍可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的职能是:制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以及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和天津市住建委的工作动态可知,在“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后,消防行业设计、审查以及验收等一系列工作体系的框架已经有了初步的雏形。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多的省市设立“建设消防工程验收处”,进一步完善消防设计审查的工作职能。
 
本文链接地址:http://tj.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210276.Html
资讯公告
2019-01-24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在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为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通知》以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目标。
在《通知》统一审批流程的第5条优化审批阶段的要求中指出:
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精简审批环节的低10条合并审批事项的要求中指出:
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而在2019年1月1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对于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两修一加”的改动:
修改内容:
一、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增加内容:
在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近日,大立教育从天津市住建委官网得知,在天津市住建委的处室设置的机构中新成立了“建设消防工程验收处”。
根据天津市住建委官网的介绍可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的职能是:制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以及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和天津市住建委的工作动态可知,在“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后,消防行业设计、审查以及验收等一系列工作体系的框架已经有了初步的雏形。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多的省市设立“建设消防工程验收处”,进一步完善消防设计审查的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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